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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入驻
入驻流程

提交入驻资料

约2小时
  • 填写企业信息
  • 选择店铺类型/类目
  • 填写品牌信息/资质信息
  • 店铺名称
  • 确认合同/提交审核

商家等待审核

3-6工作日
  • 资质审核
  • 品牌审核

开通缴费

约10分钟
  • 实名认证/一致性校验
  • 签署代扣协议
  • 缴纳费用

店铺上线

约20分钟
  • 发布商品

入驻指南

  • 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平台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入驻平台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卖家所有,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经营已获得明确排他性授权的一个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

  •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平台开放平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 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平台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 专卖店类型: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旗舰店排他授权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卖店;

  •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 专营店,经营平台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经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 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 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平台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


  • 本标准适用于除虚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酒店、票务、充值、彩票)外的平台开放平台所有卖家。

  • 第一章 入驻

  • 1.1 平台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平台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 1.2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申请。

  • 1.3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 1.4 平台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 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 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 1.5.3 平台开放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十日书面告知平台;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平台将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 1.6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 1.7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 保证金:卖家向平台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卖家发生违约、违规行为时,平台可以依照与卖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平台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 保证金的补足、退还、扣除等依据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平台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 平台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 平台使用费:卖家依照与平台签署的相关协议使用平台开放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平台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平台使用费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续签卖家的续展服务期间对应平台使用费须在每年3月20日18时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卖家须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相应服务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 平台使用费结算:

  • 卖家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 卖家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 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间的,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 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卖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 费率:卖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技术服务费费率”或“毛利保证率”)向平台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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